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工作行为,按照《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监督检查主要对象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
二、监督检查的组织和监督检查重点
1.型式试验机构。总局特种设备局负责组织对型式试验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和日常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其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核准要求,型式试验产品的抽样、试验项目、试验数据和试验结果是否满足相关型式试验规则和标准的要求,是否违规在生产单位进行型式试验工作,是否按规定公示型式试验证书。
2.无损检测机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无损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要结合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和日常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检查无损检测机构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核准要求。重点抽查本省安装在建工程,检查无损检测的项目和检测比例是否满足核准证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复、虚假射线照相等行为,是否存在无证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等。在外省工商注册的无损检测机构在本省在建工程开展无损检测工作,也一并纳入本省的监督检查范围。根据无损检测工作的特点和现状,对于无损检测工程中标价格明显低于行业成本价的,要重点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也可以安排对其他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对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对检验工作的要求,检查过程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保留确凿证据,现场签字并确认。
2.省级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书面报送总局特种设备局,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各地可根据监督检查的实际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有检验机构存在严重违规行为、需要总局吊销核准资格证书的,报送材料时需将签字确认的备忘录和确认的证据材料一并报送。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经验丰富的安全监察人员和技术专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联系人:胡素峰 010-82262262
电子邮箱:157015258@qq.com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代章)
2018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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