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发〔2016〕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纲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系统总结了“十二五”时期的工作,全面阐述了“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是齐鲁大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景。
各市、各部门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纲要》精神,按照“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为顺利完成“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件: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http://www.sdtzsb.com/userfiles/file/20160311/20160311150347824782.pdf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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