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的函2012.08.03284
摘要:
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该规范颁布实施后,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的通知》(国质检锅[2003]194号)文中附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将废止。
我省锅炉压力容器生产制造企业数量较多,为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受省局委托,由协会负责意见的收集和整理。请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对该规范的修改意见发至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我们汇总整理后报省局,省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认真进行讨论,并将修改意见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可登录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sdtzs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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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联系人:丁建;
电 话:0531-88023952(兼传真);
电子信箱: sdstzsbxh@163.com
附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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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