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对《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2011.03.18281
摘要:
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X-2011)(征求意见稿),该规范颁布实施后,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12月31日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和原劳动部1993年10月1日颁发的《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93)4号)将废止。
我省的气瓶制造、充装、使用、检验单位数量众多,为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受省局委托,由我们负责意见的收集和整理。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对该规范的修改意见发至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我们汇总整理后报省局,省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认真进行讨论,并将修改意见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可登录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sdtzsb.com/)。 点击浏览该文件
协会联系人:张燕;
电 话:0531-88023952(兼传真);
电子信箱: yan_ran22@126.com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