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2016.07.27594
摘要: 《山东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人才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三五”人才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实施《“十三五”人才规划》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实现“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鲁办发〔2016〕34号
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人才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三五”人才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实施《“十三五”人才规划》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实现“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十三五”人才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十三五”人才规划》,深刻理解“十三五”时期我省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深刻把握人才发展重点与主要任务,切实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十三五”人才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把《“十三五”人才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创新与政策支撑,积极开创全省人才工作新局面,努力在人才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山东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Uploads/editor/57984c90abf4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