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起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桥梁 ——访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邬贺铨
2016.10.14866

摘要:


近日,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邬贺铨接受了中国质量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支持技术标准研制,已经有很多年了,如今3部门制定《意见》,主要出于哪些考虑?

邬贺铨:标准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桥梁,我国从“十一五”开始,科技计划专项支持技术标准研制取得很好效果,促进了技术标准水平提升,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围绕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需求,通过科技计划支持研制了国际标准224项、国家标准1299项。国家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科技重大专项从立项之初就将4G和5G国际标准化作为战略任务,并将采用我国提出的核心技术所含的基本专利在国际标准中所占份额作为考核目标,既提升了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标准话语权,也促进了该专项技术创新和成果的市场化;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平板玻璃能耗限额标准,每年可以节约600万吨标准煤,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社区基础设施配置和日间照料技术及标准、轨道交通安全评价技术及标准等都是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成果。

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发布实施《意见》,主要有3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更好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当前技术标准研制已经逐步嵌入到科技活动的各个环节,与科技创新同步、甚至形成引领的趋势愈发明显。国家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构想,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等相继进行部署,对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研制技术标准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二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的需要。当前全球科技创新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从“科学”到“技术”到“市场”的演进周期正在缩短,成果转化更加迅捷,技术标准作为“科学”和“市场”的桥梁、技术的载体,在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三是提升我国标准水平的需要。科技含量决定标准水平,提升我国标准水平需要科技创新,需要进一步加大科技对技术标准,特别是产业共性技术标准、基础通用标准和国际标准的研制,将自主创新技术融入标准,以“中国标准”引领促进“中国设计”“中国创造”和“中国品牌”的发展。

记者:《意见》也可以说是一件“产品”,过程对这件“产品”质量的影响不言而喻,请简略谈一下《意见》制定的过程?

邬贺铨:从明确制定《意见》到《意见》正式发布,经历了大约一年半的时间,这个时间虽然不算很长,但有这方面的工作经验,也有相关的办法。

2015年初,科技部会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在共同研究“十三五”深化科技与标准化互动支撑工作措施时,提出制定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研制技术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政策措施的建议。编制组就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涉及的重点问题开展研究,特别是国家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后,如何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明确技术标准研制的要求和相关服务以及对科技计划研制不同类型技术标准进行分类指导。三部委还组织开展了相关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行业部门特别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部分科研机构、企业和有关方面代表、专家的意见建议。

记者:《意见》提出了9条措施,内容很丰富,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的要求?

邬贺铨:《意见》围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专项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标准工作协调机制,以及科技与标准化的互动支撑机制,明确科技计划专项实施各阶段科技计划专项承担者、标准化技术组织以及相关管理单位在研制技术标准中的任务、要求、所应提供的支撑服务等,旨在提高财政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切实解决科技计划专项实施过程中科技研发与技术标准制定衔接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

《意见》采用扁平化的方式,9条措施可以归纳为3个方面内容:

一是加强分类引导。根据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预期成果的应用范围和技术成熟度,给出了科技计划专项研制不同类型技术标准的导向意见。对于预期成果可以形成具有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应用前景的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且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存在空白或其方案优于现有国际标准的项目(课题),建议将研制国际标准作为研究任务;对于创新活跃、发展变化速度较快技术(产业)领域,预期成果技术方案不十分稳定、市场前景不明朗的项目(课题),建议将研制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研究任务等。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研制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是市场自主行为,《意见》没有涉及。

二是明确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全过程的标准化服务和指导。《意见》明确了科技计划专项实施过程中技术标准研制相关工作的任务、要求和注意事项。在专项设立阶段,明确了要统筹协调把握技术标准研制的需求;在专项项目(课题)立项阶段,对有技术标准研制需求的专项项目(课题),明确了申报指南编写、专项项目(课题)申报、立项评审、任务书签订等的有关要求,对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研究机构及标准化专家为标准研制提供咨询论证等服务提出了要求。《意见》还明确了有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项目(课题),在实施、验收阶段应注意的事项及要求。对在研和已经结题验收专项项目(课题)的研究成果如何研制为技术标准也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三是提出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专项中研制技术标准的统计与应用,加强技术标准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以及鼓励各地方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等。

记者:和以往开展这项工作的要求相比,《意见》有何显著特点?

邬贺铨:一是体现了国家战略。《意见》围绕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以落实科技体制改革和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为着力点,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为主线,通过采取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加强科技计划专项中的技术标准研制工作,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利于提升我国技术标准水平,有利于提升创新的效率。二是体现了系统思维。《意见》不仅系统考虑了科技计划专项可能研制技术标准的不同类型,还系统考虑了科技计划专项实施全过程中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相关要求、注意事项和可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如何发挥好科研人员和标准化工作者两方面的积极性。三是体现了政策导向。《意见》由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联合发布,不仅明确了科技计划专项承担者研制技术标准的要求,也明确了标准化相关主管部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研究机构等各有关方面为研制标准应提供的支撑服务,以及政府有关方面可为技术标准研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鼓励措施,意图明确,政策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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