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1号文件有啥新亮点?
2018.04.03277

摘要:


    1月18日,省政府发布了2018年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这是自2009年起,省政府连续10年将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1号文件印发。

    较之往年,今年的一号文件,更突出“强基固本”的理念。《通知》释放出明显的信号,就是要以“基本、基层、基础”为抓手,即提高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增强安全生产基层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抓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将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首次列入,新增加了清单管理内容,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四个清单”: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以清单促落实。
亮点一:
将压实安全责任放在首位
《通知》要求,在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个方面把责任落实到位。要求坚持安委会会议制度,市县党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每月深入基层或企业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1次。新增加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方面,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每月要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度,在去年挂牌的基础上,不仅要明确挂牌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还要进一步明确挂牌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检查方法、内容、频次等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亮点二:
规范依法治理有创新
今年不仅仅是要求严格执法,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方面有了新举措。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过程记录、执法公示三项制度。通过这一举措,实现执法闭合、过程留痕、责任可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监督检查计划没有针对性、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不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不进行处理处罚的、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不进行跟踪督办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亮点三:
清单化管理严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并将清单的建立和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列入同级政府督办系统。对每次督查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落实领导挂牌督办;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整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不作为、不履职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亮点四:
落实双重预防管控措施
去年,省政府要求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严格安全准入,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持续开展,要求省级部门按照国家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尽快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标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所属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加快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设立安全风险公示栏和告知卡,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对表检查、对标治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验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在实行“双报告”的基础上,在企业内部醒目位置还要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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