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景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2020〕103号))
2020.09.28532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近日,重庆、湖北、辽宁等多地景区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引发关注。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保障群众旅游游乐安全,进一步加强景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促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和设备维护
负责使用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景区内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梳理分析设备使用特点,结合设备使用情况,对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设备维护。一是对设备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客运索道的吊具护栏、脱索保护功能是否可靠,大型游乐设施的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是否有效,钢结构件是否因停用产生锈蚀等情况。二是检查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是否在下次检验日期内,如需检验提前联系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安排。三是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强化每日开机前安全检查,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做好应急救援。
    二、督促相关检验机构做好检验技术服务
相关检验机构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工作,一是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机构应制定详细检验计划,合理安排检验日期和检验人员,落实“报检必检”工作要求。二是严格按照法规标准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2018〕42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2018〕68号)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设备的安全隐患整改确认。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使用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组织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通知本地区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开展自查,并结合疫情防控与中秋国庆假期特点,在节前和节日期间布置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档案资料、应急救援演练等,检查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使用单位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要依法处理,保障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运行安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应急意识,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总局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置,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有效防范事态恶化,努力把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恶劣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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