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安办发〔2022〕9号)
2022.03.155354

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附PDF版:《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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