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公布山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考试项目(第五批)的通知2014.02.11988
摘要:
鲁质监特字〔2013〕606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根据考试机构的申请,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0号)、《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95号)、《关于<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1〕9号)等有关要求,省市局聘请专家分别对省市局考试机构申请增加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将确认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项目(见附件一、二)及考试场地变更予以公布。并要求如下:
一、人员发证
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改革精神和质监部门取消垂直管理新体制,现对作业人员发证项目分工进行调整:
(一)省局下放市局发证的项目。原由省局发证的有色金属和特殊焊接方法、三级锅炉司炉(电站)和二级锅炉水质处理(电站)调整为:省直考试机构由省局发证,市考试机构由市局发证;上述新批考试项目的发证,依照执行。
(二)调整省局发证的省直考试机构。原由省局发证的济南铁路物资总公司泰安培训中心、国网技术学院(泰安校区)调整为由泰安市局发证;山东省警官培训学院调整为济南市的考点由省局发证,济南市之外的考点由当地市局发证。
(三)下放国家局指定考试机构的发证项目,省直考试机构考试由省局发证,其他考试机构(含省外)由考试场所所在地的市局发证。
(四)调整后的复审工作,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跨发证部门地区从业的作业人员,可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复审,也可向其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局申请复审。
二、考试场地变更
(一)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理论和实操考试地址由济南市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南区14号楼C座一楼,变更为济南市华能路89号。
(二)国网技术学院(泰安校区)理论和实操考试地址由泰安市龙潭路179号,变更为泰安市明堂路9号。
(三)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潍坊分院理论和实操考试地址由潍坊市奎文区宝通街268号,变更为潍坊市寒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民主街2009号2A座。
各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程序、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考试;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开展考试工作,切实履行考试工作责任;考试机构不得超出核定的考试项目开展考试工作,未经批准不得跨行政区域进行考试。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对所属的考试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进行考试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撤销其考试资格。
附件一:山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综合考试项目
(第五批)http://www.sdtzsb.com/userfiles/file/20140211/20140211134998979897.xls
附件二:山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焊接考试项目
(第五批)http://www.sdtzsb.com/userfiles/file/20140211/20140211134934023402.xls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