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号令)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已于2023年4月4日公布,自5月5日起正式实施。
为使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充分领会两个规定内涵和具体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拟联合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于2023年10月11日-13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举办“总局第73号、第74号令宣贯会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能力提升培训班”,届时将邀请总局领导和相关专家对各项内容详细解读,欢迎各单位相关人员报名参会。
现将有关活动安排和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时间、地点
1、宣贯日期:2023年10月10日报到,10月11日-10月13日宣贯。
2、培训地点:泰安君通东都宾馆(具体地点、乘车路线见附件)。
二、宣贯对象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
4、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配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人员。
三、宣贯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知识;
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事故调查与处理技巧;
3、质量安全风险识别、防控及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4、《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6、(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工作职责及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机制建立与运行;
7、两个规定与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融合详解。
四、报名方式
本次宣贯活动自愿参加。请欲参加人员于10月10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五、宣贯费用
1、宣贯费:1600元/人(含资料费)。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和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会员单位1400元/人(含资料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800元/人(含资料费)。
2、请欲参加宣贯的相关人员于10月10日前将培训费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
六、食宿费
1、参加人员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其费用自理。
2、食宿标准:240元/人·天(标间合住),380元/人·天(单人单住),报到时请向酒店缴纳。
七、相关资料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号令);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
以上资料将在报到时发放。
八、培训证书
宣贯结束后,将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和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联合颁发培训证书。可作为“两个规定”培训记录存入单位培训档案备查,并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九、联系方式
若对活动进一步了解,可按以下方式与主办方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1、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联系人
谢晓航 孙 宇 0531-88023907
2、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联系人
赵 和 010-59068814/18339833035
黄慨红 010-59068854/18618373255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8月30日
通知pdf版(可下载):关于在泰安举办总局第73号、第74号令宣贯会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单位名称: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税 号:51370000MJD6177755
联系地址:济南市华能路89号山东质监综合服务大厦2楼205室邮政编码:250100传 真:0531-55692988综 合 部:0531-55692989 培 训 部:0531-88023952评 审 部:0531-88023938 学术交流部:0531-8802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