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青岛举办《特种设备使用(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核指南》暨《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2号修改单)》宣贯会的预通知
2024.03.08611

摘要: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核指南》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核指南》(以下简称“两个指南”)已于2023年12月19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形成了第2号修改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使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充分领会两个指南的具体要求和2号修改单的修订内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联合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分承压类、机电类举办“《特种设备使用(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核指南》暨《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2号修改单)》宣贯会”,届时将邀请相关专家对各项内容详细解读,欢迎各单位相关人员报名参会。

现将有关活动安排和报名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宣贯时间、地点

2024年4月上旬举办,学习时间3天。具体时间和地点于开班前10天另行通知。

二、宣贯对象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

4、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配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人员。

三、宣贯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核指南》解读;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核指南》解读;

3、《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2号修改单)》解读

4、落实总局发布的《两个规定》(73号令、74号令)若干问题答疑。

四、报名方式

本次宣贯活动自愿参加。请欲参加人员于3月31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五、宣贯费用

1、宣贯费:1600元/人(含资料费)。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和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会员单位1400元/人(含资料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800元/人(含资料费)。

2、请欲参加宣贯的相关人员于3月31日前将培训费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号:1602023919200059151

六、食宿费

参加人员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其费用自理(自行在酒店办理)。

七、相关资料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号令);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

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核指南》;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核指南》。

以上资料将在报到时发放。

八、培训证书

宣贯结束后,将由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和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联合颁发培训证书,可作为“两个规定”培训记录存入单位培训档案备查。

九、联系方式

若对活动进一步了解,可按以下方式与主办方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孙宇  18811506300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于洋  18561668089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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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对公账户

单位名称: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
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税 号:51370000MJD617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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