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检验人员报名条件及办法2015.03.096260
摘要:
资格等级的申请条件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Ⅰ级理化检验人员资格:
(1)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的;
(2)初中文化水平,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的。
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Ⅱ级理化检验人员资格:
(1)取得本专业Ⅰ级资格证书三年以上者;
(2)大学本科(理工类专业)毕业学历;
(3)大专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二年以上者;
(4)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者。
3、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Ⅲ级理化检验人员资格:
(1) 取得本专业Ⅱ级资格证书四年以上者;
(2)大专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者。
4、报考光谱分析的人员应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在4.8以上(视力测定依据GB 11533,采用5分记录值)。
5、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填写《山东省特种设备理化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和资格鉴定报名表》,参加相应级别的培训与考核。
复试
1、有效期满后,如继续从事持证项目的理化检验工作,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半年内向考委会提出复试申请。
2、各级人员复试程序包括:
(1)提交持证期间的专业检验技术总结报告、工作经历或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技术报告),并经单位证明。
(2)持证期间参加了协会组织的不少于40学时专业继续教育。
3、当第二次有效期到期后,持证者应申请重新鉴定考核。
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 申请表 1份;
2. 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 学历证明复印件 1份;
4.
2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网址请点击:http://www.sdtzsb.com/index.php/Baoming/lihua